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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专题学习高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7- 07- 20 09: 49 浏览次数:

7月17日上午,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书记张平主持会议,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

  会上,张平书记全文宣读了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交流了对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认识理解,提出了关于学校如何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建议和思考。

  大家一致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领导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若干意见》廓清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制度的概念,明确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主要方式和内容,对高校党委、行政议事决策制度以及协调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科学地回答了党委如何统一领导、校长如何负责行政工作的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间的关系。文件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是指导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大家认为,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关键在落实。校党委将按照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学校行业管理等实际,在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领会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确保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落实到位。

信息来源: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