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医学院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医学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青山湖科技城创业街218 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杭州医学院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108-330000-04-01-697711)位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青山湖科技城创业街218 号,项目总投资为38159.99万元。本项目对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现有的3号楼(动物实验楼)按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功能使用要求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后实验室主要分为防护区和辅助区;项目实施后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将建成各类实验室19间、菌种保藏间1间;满负荷下,每年最多可以达到20个科研项目的实验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主要的环境敏感目标如下:
表1 项目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敏感目标表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①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 方位 | 距离最近 厂界m | |
X | Y | |||||||
大气 环境 | 汗家岭 | 772617.89 | 3351680.77 | 约30户120人 | 人群 健康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S | 145 |
文西诚园 | 771787.82 | 3352069.26 | 约640户2300人 | W | 625 | |||
越秀星汇花园 | 771732.85 | 3351537.41 | 约860户3200人 | W | 620 | |||
竹园畈 | 772689.14 | 3353057.99 | 约80户320人 | NE | 230 | |||
地表水 | 南苕溪 | / | / | 水质及生态环境 | / | 地表水Ⅲ类 | S | 830 |
地下水 | 区域地下水环境 | / | / | 地下水环境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Ⅲ类标准 | / | / |
土壤 环境 | 评价范围内的村庄 | / | / | 村庄 | 土壤 环境 | 村庄等敏感点执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 / | / |
评价范围内的农田 | / | / | 农田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 / | / | ||
注:XY值参考google earth软件中的通用横轴墨卡托投影数据。 |
表2.8-2 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 声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执行标准/ 功能区类别 | 声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 ||
X | Y | Z | ||||||
1 | 汗家岭 | 0 | 145 | 0 | 145 | S | 60,50/2类 | 2-3层砖瓦结构民房,周边为山地、林地等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排放废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或程度内。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不存在厂界超标的情况,无须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排水环节包括:实验废水、洗消废水、生活污水等;其中核心防护区的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纳入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现有污水站处理,其余非防护区的洗消废水、生活污水经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现有污水站处理后纳管,经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噪声
正常生产工况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正常工况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经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发生泄漏、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有效降低,其环境影响也可进一步减轻,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承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废气:P3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纳管排放,其他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由高效过滤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 废水:核心防护区的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纳入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现有污水站处理,其余非防护区的洗消废水、生活污水经杭州医学院青山湖科创中心现有污水站处理后纳管,经污水厂(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排水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3) 噪声:建筑平面和设备应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室内;设备隔声降噪:对高噪声的风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风机座基础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震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强化生产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做到文明生产;对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院区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园区内设置实验废弃物贮存间和一般废物仓库。实验废物(粪便及排泄物、饲料垫料残渣、废弃动物组织、废培养基、废实验样品、实验废液、废一次性耗材、废医护用品、废包装物、废空气过滤材料、废拖布、废抹布、废活性炭、废紫外灭菌灯、污泥等)在实验室内先行进行专业处理后密封收集至实验废物贮存间暂存,委托具备相应处理资质公司运输处置;一般废物(非实验区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并经规范处置;一般废物(非实验区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并经规范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临安区青山湖综合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污染物在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下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对环境空气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经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环境标准及“三同时”政策,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工作的条件下,可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9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医学院,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青山湖科技城创业街218 号,朱工,15397053535
2、环评单位: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22号,汪工 ,18267165230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0571-61097959、0571-61096399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医学院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