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
11-
20
1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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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转发给你们(文件请在附件中下载),请仔细阅读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学校将根据文件精神择优推荐2门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 申报的课程必须是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后,要对本课程的课堂教学有辅助和促进作用,要有学习者的学习记录。
2. 请申报人按教育厅文件要求及时填写《浙江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并于11月25日下午16:20前将申报书、5-15分钟的短视频至少3讲(视频要求详见教育厅文件)刻录成光盘递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逾期不受理。
3. 学校根据教育厅《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试行)》组织评审,择优推荐2门课程。能体现学校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含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有视频资源的网络课程优先推荐。
4. 校级评审通过后,被推荐的课程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后续的申报工作(教育厅文件见附件)。
5. 对教育厅遴选入围的课程,学校资助建设经费10万/门,经费分年度下拨。对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学校将按省级(一般)项目进行教学工作量奖励。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科。联系:吴海华,2653;费丹华,2746。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5〕95号)
教务处
2015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