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5月份结题及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的管理,现将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与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4年12月前应结题的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
2、 结题需上交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签字,系部、处室盖章);
2)佐证材料2份,包括:项目下达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研究总结(无空白表格,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行撰写)、财务结算清单(财务盖章)、已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收录证明(需要时)及其它材料。
其中结题报告不用装订入册,佐证材料必须胶印成册。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1999@126.com。
3、结题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
4、 由于项目实行网上管理,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在上交结题材料前请先登陆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www.zjkysz.cn/,明确是否填过年度进展报告,然后在线提交结题申请书,否则无法结题。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通过项目结题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结题申请。
5、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在系统中提交延期报告,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延期截止时间为5月30日。
6、2015年仍在研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必须进系统填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否则将影响以后的项目结题。进展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30日,项目负责人只需在项目管理系统填报,无需上交纸质材料。
7、联系人:范兴丽;联系电话:87692748。
附件:
科研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