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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的公开信

发布时间: 2016- 12- 28 07: 07 浏览次数:

全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同志们:

大家好!

2017年元旦即至,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春节将临,校纪委、监察室对辛勤工作的全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确保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广大党员干部应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去奢、拒腐防变,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收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同志们,各级党委、纪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校纪委、监察室再次特别重申和提醒。希望全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远离“酒局”、远离“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把精力更多投入到工作中,把业余时间多用在学习上,努力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和交往活动,亲友聚会也要注意形象,不能失态。要自觉弘扬优良传统、践行新风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充分展示党员干部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为进一步纠正“四风”,促进党风,改善社会风气,建设和谐校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祝全院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健康的元旦和新春佳节!

校纪委、监察室

2016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 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