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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02- 21 07: 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关爱,扎实推进我省高校寒门学子就业关怀计划,积极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经研究的通知,联合《钱江晚报》开展2017届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热爱学习,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过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其它相当奖项。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家庭经济困难,或因所学专业需求不足、本人身体状况等原因导致就业困难。

二、推荐比例

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在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名单中筛选2人进行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内容详见附件,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地、专业、学历、在校期间表现(含获奖情况)、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情况、毕业生本人的求职感言(一句话)、毕业生本人的联系方法(固定电话、手机或电子信箱选写1个)、学校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每位毕业生材料的总字数不超过500字。

四、其他

各学院要提高认识,本着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把握标准,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贫困毕业生。同时要充分尊重毕业生本人意愿,对不愿参加活动的不得强迫,不便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

各学院2017224日前将推荐材料用电子形式报学工部

联系人:邓腊梅

联系电话:2648

附件:百名优秀贫困毕业生就业推荐活动毕业生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217


信息来源: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