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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03- 14 09: 56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生:

     请 2017届毕业生按时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

一、毕业生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时间:在各专业实习结束前一个月内至毕业返校时均有效(招工体检表的时间不受此限制,招工体检表需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检单位红章)。

2、体检承检单位:县级(含)以上或二甲(含)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必检项目

⑴一般项目:发育营养、身高、体重。

⑵内科:血压、心肺、肝脾。

⑶外科:头颈、淋巴结、胸廓、四肢关节、皮肤、脊椎。

⑷眼科五官科:视力、辨色、嗅觉、听力、耳、鼻、喉。

⑸化验:肝功能

⑹胸透。

4、交表时间:毕业返校时以班级为单位将体检表上交系部。

二、体检表可用本校的也可用当地医院的,本校体检表附后。

附:毕业生体检表

门诊部

2017-3-14

信息来源: 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