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03-
14
09:
56
浏览次数:
各位毕业生:
请 2017届毕业生按时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
一、毕业生体检要求如下:
1、体检时间:在各专业实习结束前一个月内至毕业返校时均有效(招工体检表的时间不受此限制,招工体检表需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检单位红章)。
2、体检承检单位:县级(含)以上或二甲(含)以上公立医院。
3、体检必检项目
⑴一般项目:发育营养、身高、体重。
⑵内科:血压、心肺、肝脾。
⑶外科:头颈、淋巴结、胸廓、四肢关节、皮肤、脊椎。
⑷眼科五官科:视力、辨色、嗅觉、听力、耳、鼻、喉。
⑸化验:肝功能
⑹胸透。
4、交表时间:毕业返校时以班级为单位将体检表上交系部。
二、体检表可用本校的也可用当地医院的,本校体检表附后。
附:毕业生体检表
门诊部
2017-3-14
信息来源:
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