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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 04- 05 13: 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申报。学生自由组合组成项目团队,每生限参加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毕业年级的学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

2、申请立项的项目要求创新性、实践性强,研究目标明确,方法合理,预期效果良好,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已有研究基础的项目,可以优先考虑立项。

3、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年限原则上为1年,且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完成。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年限依据项目进展情况而定,原则上1-2年。

二、申报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为10项。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不做名额限制。

、申报程序

各学院依照《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组织项目立项推荐工作。

1.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填写《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3)《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附件4)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文档。

2.各学院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填写评审意见,向学校推荐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填写《2016年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3.各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上报

、材料提交

      立项材料(附件2~附件4)请于428日前送交创新创业学院,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邮箱:
 184902015@qq.com 。联系人:杨悦;联系电话:2786614992)

 

附件1: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3: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附件4: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17年度杭州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