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文件精神,遵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根据杭州医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 概述
2020-2021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具体要求,认真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信息公开机制。学校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推进。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对照《清单》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学校基本信息、资金使用、人事师资、招生考试、干部任免、对外合作交流等重点领域,将应公开的信息一一对应,形成了涵盖11类,59项内容,并落实到相应的具体部门,确保应公开的信息详细、准确、及时公开。
(二)增加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学校积极提供多渠道的信息公开服务,已经建立了纸质信息与电子信息相结合的公开模式,形成了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的信息公开体系,便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查阅浏览,也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回应相关人员关切的问题并予以积极解决。
一是发挥门户网站、协同办公平台、校报校刊、宣传栏、电子屏等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加强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各二级学院(部、室、中心)、部门网站建设和维护,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一学年来,发布校园通知公告1000余篇,编发《校报》8期,编印学校宣传册、《杭州医学院年度记忆•2020》。做好三个校区的宣传橱窗、电子屏、横幅等传统校园阵地的宣传工作,及时更新,准确发布。电子屏宣传依据需要随时更新,营造了有利于新杭医建设发展的校园舆论环境。
二是大力支持官方微信等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钉钉、易班平台等师生员工和社会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通知公告、公布工作进展、温馨提示、办事指南等重要信息。现有杭州医学院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37478人、杭医青年关注人数19818人,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人群。
三是加强与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合作。做好学校重要事件的对外宣传工作,努力树立良好杭医形象。全年在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钱江晚报、杭州日报、杭州电视综合频道等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上发布杭医报道近百篇,“校长开学第一课”等上了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并被推荐到首页,在媒体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方面都创下历史最好。
(三)健全评估机制,细化公开清单要求。结合以往信息公开情况,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杭州医学院依照校情严格细化公开事项清单,逐条落实到部门,并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是否落实,对清单中未能公开事项进行说明。在各项清单确认无误后,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同时更新完善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目,确保所有事项准确、完整、规范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及时更新完善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细化公开事项清单,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文件要求所有信息,详见杭州医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col/col8937/index.html
在校内通过召开全校大会、教代会、校情通报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印发学校党政文件,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2020-2021学年,全校主动公开信息2912条。其中,发布校内通知公告1162条,官网编发“学校新闻”600篇次,“图片新闻”19篇次,“媒体杭医”67篇次,官方微博(杭医青年)共编发信息620条,官方微信“杭州医学院”编发信息304篇次,“杭医青年”编发信息620篇次。通过易班平台发布信息140条。向社会开放学校档案馆,一年来档案馆接待公众查询 358人次,查询量954件,电话咨询200余次。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我校对照《清单》要求,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关注度较高的如招生考试、财务信息、招投标、干部任免等重点领域,按照不同的层级和公开范围及时公开,实现了信息公开全覆盖。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学校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2020年财务决算表和2021年财务预算表,接受社会公众对资金的使用去向、方式的监督;对于重大的项目招标情况均在网站进行公开,87项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适用的采购形式进行,并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学校官网公开;图书资料采购采用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办公用品等用品采购在政采云电子卖场直接采购;本年度无重大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对于重要的人事任免,及时在学校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申报各类人才项目以及其他重要奖项的过程中,对申报人选或相关材料及时在学校网站及时予以公示。
(二)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工作各环节的重要信息,主要措施包括:
(1)多途径公布招生政策,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杭州医学院招生网”“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杭州医学院微网站”等途径第一时间公布研究生招生、普通类本专科招生、专升本招生、单考单招等各种类别招生的章程、计划、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以及专业介绍、奖助贷补等相关政策,并公开招生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借助《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浙江日报、浙江教育报《2021高校报考指南》、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浙江阳光高考网、中国教育在线、搜狐教育网等主流媒体多途径发布招生相关信息,确保招生信息公布渠道通畅。针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招生网中设置“三位一体招生专栏”,三位一体招生章程、报名方式、进程安排及通知、书面审核结果、面测结果等信息,考生均可在网站查询。
(2)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录取,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学校招生网设置“录取查询”板块,当天考生即可在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同时通过招生网录取动态板块、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中公布录取动态,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2021年整个咨询及录取期间,学校未接到一起投诉,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冒名顶替情况。
2.财务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制定相关财务制度,包括《杭州医学院财务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收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其中新修订《杭州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咨询费管理办法》《杭州医学院资金审批制度》5个制度,并在校网上以公文形式下发。同时做好财务预决算的公开,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内容。根据学校规定,定期在学校校务公开栏目公布学生收费情况、预决算情况、职工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执行等情况。通过财务处外网,公布学生学杂费标准及依据,财务制度、财务流程、财务问答等。每年学校教代会上作财务报告,主要内容为财务预决算情况,并提请职工代表审议。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向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及统计局等部门报送预决算报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表等。
3.人事信息公开
学校根据“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公开机构设置、服务内容、规章制度、人才政策、聘用及考核情况等信息,特别对聘用、考核、工资津贴分配、选优评先等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计划、指标、条件、过程和结果的全方面公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一是主要在学校网站主页、学校人事招聘网等载体上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在校内通过校内网(师生服务平台)的“通知公告”、“校务公开”等栏目及时发布电子文件等信息。二是以学校文件、即时消息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学校召开或人事处主办的各类专题工作会等会议公开有关信息。学校人事处发布海内外人才招聘公告2条、事业编制拟聘用人员公示8条、公开招聘辅导员有关通知8条。
(三)教学质量和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公开
2020-2021学年,我校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开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教育教学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情况,确保专业、课程、就业等工作有效透明,通过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师生服务平台、研究生院网站、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杭州医学院研究生教育、杭州医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公开本科生数据、专业设置、新增专业、课程设置、就业政策、毕业生规模结构和就业流向,及时编撰发布《杭州医学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杭州医学院2020-2021学年艺术教育发展报告》,并予以公开。
(四)学生管理信息公开
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院在原有研究生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新增了涉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管理等十余项制度,并于2021年8月编印了《研究生手册(2021版)》和《研究生导师手册(2021版)》,主动公开相关制度,满足各学院管理人员、研究生带教导师和广大研究生的日常需要,获得一致好评。
在进行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的有关政策及其执行时,学校严格规定了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所在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全校公示、学校批准的评审程序,其中国家奖学金评审还进行学校评审大会评审环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评审,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同时做好义务服兵役学生资助和勤工助学工作,予以公开。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励总计为3712800 元,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总计为1128000元。学校奖学金总计发放1672500元。义务服兵役学生资助24人,其中学费补偿金额19.08万元,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13.84万元,直招士官1人,资助1.32万元。2020年学生贷款总计516人,共3965520元。本年度共设立勤工助学岗位387个,总计发放勤工助学工资731280元。
(五)学位学科和学风建设信息公开
2020年12月,我校申请新增药学、公共卫生和生物与医药三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将相关申请材料在全校范围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异议。研究生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审决议后,对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学生信息及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2021届本科生共707人,其中取得学位人数为706人,学士学位授予率为99.86%。根据《杭州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我校共处理学籍异动194人次,其中复学25人次,休学25人次,退学13人,转专业89人次,参军保留学籍20人次,降级(本科)12人次,留级(专科)10人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校向浙江省学位委员会申请授予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两个医学学士学位以及医学影像技术和康复治疗学两个理学学士学位,得到了省学位办关于同意我校四个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批复。
本年度,我校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杭州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与职责,为不断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和规范日常学术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校内网公布了《杭州医学院学术论文单位署名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全面规范我校科研管理制度。同时制定了《杭州医学院学术道德行为管理办法》,维护了学校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校内学术行为,对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学术创新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造就一支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学术研究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信访诉求处理
为了积极应对群众的信访诉求,更好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出台了《杭州医学院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访办公室,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访工作制度和流程,努力回应群众诉求,一年以来,处理各类信访事件19件,对所有的群众信访实现了“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难必帮”。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有信息公开申请表及邮箱,及时受理社会和师生各类申请。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20-2021学年,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相关工作均按规定执行。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总体良好。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未发生针对我校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当前,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一项日常工作,进行常态化管理,成为了学校与师生和社会有效沟通交流渠道。但是与“高水平、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也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努力的方向。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通过研读学习关于信息公开的上级文件,宣传引导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通过公开平台实时关注师生和社会反馈问题,从而提升治理水平。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结合学校整合实际情况,学校将适时组织信息公开负责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业务和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加强与兄弟高校及学校附属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抓好校园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程、融入规划,从硬件和软件上全面升级,提高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程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权限开放至各责任部门,实时更新,定期不定期自查与抽查,保障信息公开实效性。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公开内容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加快完成不同信息公开渠道的接口整合,使公开内容的获得更加快捷直接,切实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杭州医学院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