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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会议

发布时间: 2021- 04- 26 10: 24 浏览次数:

       4月25日上午,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临安校区图书馆楼60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我校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会议。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校园建设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研究所、中心)负责人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员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黄菊英主持,副校长何贤晨作总结讲话。


       会上,黄菊英处长传达了省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2020年度会议精神,介绍了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布置学校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保卫处章灵均副处长通报了近期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表示实验室安全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部分,保卫处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履行对实验室安全的监管职责,维护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何贤晨副校长在听取汇报后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三点明确要求:思想认识要到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责任落实要到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要求,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范管理要到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同时在实验室工作的细节方面,何贤晨副校长要求师生员工要做到:所有师生在进入实验室前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学生在实验前须认真预习,做好预习报告;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服须穿戴整齐,师生不得穿着实验服进入食堂;实验中,学生须服从教师指导,了解潜在的危险和应急措施;师生或科研人员在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具有潜在事故风险的实验须做好安全措施;气体钢瓶须固定;危险化学品按规定分类储存,不要过量存放;实验结束离开时须检查水、电、气、设备、电源等。

       实验室安全关乎每一位师生员工,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与会人员表示将严格落实会议精神和会议布置工作,进一步压实压细责任,以“我要安全”的理念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以担当有为的过硬成果献礼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