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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 2022- 06- 28 13: 35 浏览次数:

6月27日下午,杭州医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会,邀请浙江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施丽琴同志作交流辅导。校党委副书记何贤晨主持会议并讲话。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施丽琴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全面介绍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遵循的党内法规,并运用详实的案例剖析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对我校领导干部如何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更好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何贤晨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了2022年上半年校党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分析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进一步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深化认识抓好学习教育。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从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聚焦重点抓好宣传引导。抓好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结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5大战略指引”、“两个先行”奋斗目标,集中展示新时代党的伟大成就和浙江建设新篇章,全力营造喜迎二十大的浓厚氛围。三要守好阵地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建设,做强主流舆论和正面宣传引导。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懂理论、善网络、重实干的高水平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班主任队伍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打造善于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抵御和防范宗教势力向校园渗透,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沈堂彪传达学习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情况的通报》和《中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委直属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