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处日前已完成2021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年度办学报告,现对年报信息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联系交流合作处。
关于2021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年报的公示.docx
杭州医学院交流合作处
2022年6月14日